2013年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7、8日,根据《山西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山西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将于6月24日-7月5日结束,大家可随时关注中国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动态栏目,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6月24日至7月5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红底),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7月3日至7月9日,持《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附件3)。报考勘察设计专业考试的人员,如果是在2010年以后通过基础考试的,需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在2010年以前通过基础考试的,需从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通过基础考试后的成绩通知单一份。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一份。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汇总表。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终审
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查章后(审查人须签字),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5),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查章的报考人员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报考专业考试的,还须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如果需要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各初审部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报名材料的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7日,各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省厅报送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7月15日:太原、运城、吕梁、
7月16日:朔州、大同、忻州、临汾
7月17日:晋中、晋城、阳泉、长治
省厅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初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有关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如报考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初审部门应在接收终审通知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考人员的申述说明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厅。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述。
(三)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于7月20日至7月23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务费)。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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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