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
1、领取日期:2014年9月21日之后(含9月21日)。
2、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二、领证要求:
1、证书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领取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单位统一领取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开具的证明领取。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1、领取地点:沈阳市砂山街128号602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刘岸琪。
联系电话: 13804003627(小号:666056)。
四、其他事项: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4年3号文件《关于调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用印的通告》内容,自2014年度起,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包括甲、乙级)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责任编辑: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