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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人才网: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6/3 15:01: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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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时间为10月12-13日,根据《河北省房产经纪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唐山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7日至6月27日;大家可随时关注中国房产经纪人考试动态栏目 ,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住建局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日、1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2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3日

0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2013年度暂不需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四)报考人员从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7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并汇总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市住建局办公楼716室,联系人:师天伟,电话:2859701)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后,于规定时间统一将报名材料上报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交费。

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两份,每张免试表后附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两份)。

(五)上述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须单位审查人签字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七)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八)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9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计价格〔2002〕2546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99元。

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击订购

七、其它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4.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5.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开通了免费订手机短信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点击查看 !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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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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