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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0/1/20 10:10: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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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53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企业法律顾问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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