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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7 10:12: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2013年入学)

  一、 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本市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 以及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我校对于“三结合”及教育部网上学历查询系统无法验证且考生又无法证明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其他各类业余学习获得的学历文凭不予录取。
  今年我校仅招收工作单位在上海的考生,请外地考生不要报考。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美术、外语、数学、物理、思政、生物、化学、语文、历史、地理)15个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报考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外国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基础、政治理论,共计4门。
  (1) 联考科目:外国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两门国家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纲如下: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校只招收入学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校不提供联考书目的购买,考生需自行购买或与出版社联系。
  (2)专业基础和政治理论:联考后一周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复习大纲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我校将在专业基础和政治理论考试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此前请勿将此表邮寄至我校。由于先报名,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不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处陈老师(电话64321571)。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阶段:半脱产形式,主要利用周末及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22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2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64321571 陈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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