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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3/5/31 9:53: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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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根据《2013年天津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2013年天津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工作6月16日-6月30日展开,2013年天津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02〕15号)文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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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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