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二、考生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7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9日。
(二)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14日至16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的证件及其复印件等,按单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8月3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于10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如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或网上交费错误,导致报名考试、制证领证、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报考资格审查点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符合报考条件第6条的考生,还应审查其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收下该证书的复印件1份。最后,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待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认真审查和管理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防止违规和错审现象发生。要提高考试各环节的保障和服务水平,努力为考生顺利报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6月25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通知 |
7月6日至15日 | 网络报名(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9日) |
7月14日至16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
7月21日前 | 各市报考资格审查单位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
7月27日前 |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8月3日至9日 | 通过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的新考生网上交费 |
10月12日至16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月17日至18日 | 考试 |
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浙江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浙江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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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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