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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估协会:2015年第二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16 14:23: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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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土地估价师:

根据《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修订)》(中估协协发[2014]2号)及《土地估价师专业实践与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估协发[2014]3号)文件要求,受中估协实践考核委员会的委托,2014年6月1日以后,省级行业协会考核点负责实践考核中专业考核的具体考评工作。

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拟定于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7日组织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核对象

1、按规定参加并累计完成两年以上专业实践(以中估协实践考核系统记录为准)待专业考核的土地估价师;

2、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五年以上,其间均在行政事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土地估价相关工作,并经中估协认定的。

3、上次专业考核未通过的土地估价师。

二、申请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21日23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按照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http://www.creva.org.cn/sjkh/login.aspx选择考核点报名。通过“系统”提交专业考核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暨推荐表、实践总结、案例分析报告等),其中申请暨推荐表须提交电子扫描件。

四、专业考核方式

专业考核以面谈考评(简称面谈)为主,正式面谈之前由考官对申请人考核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其中优秀者经考官推荐、实践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可免面谈。

五、 初评和面试工作

初评时间:2015年12月28号—2016年1月1日

省协会根据网络申请报名情况确定最终申请人员,组织考官先于进行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推荐免面谈、一票否决及需要面谈三类进行汇总;

面试时间:2016年1月7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省协会组织考官对需要进行面试的土地估价师进行面试考评工作。考评前会将信息(如时间、地点等)及时通知实践人员及考官。

六、考评结果

面谈结束后省协会考核点五个工作日内汇总初评及面谈结果、以书面形式正式报送至中估协实践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践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公示无异议视为通过专业考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冬彬、亢乐、宋金函、

联系电话:0371-63817698、63582337、866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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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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