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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07年质量资格考试1月8-2月10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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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考函【2007】01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及川人办发〔2006〕382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将我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至2月1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6月8日至6月18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科目
2007年
6月24日
上午 9:00—12:00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 5:00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4、《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三、报名程序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或直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还需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规定填好后,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凡伪造学历或资格证明、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及近期1张一吋免冠照片到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携带加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的报名表(免试科目申报表)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市)县考生参照上述办法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报名,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人事考试中心4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86150138、86150148,86150248、6150348。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蜀兴西街36号三楼313室(西延线红杏酒家斜对面,二环路外),咨询电话: 87574485、87537050,联系人:刘蜀亚。
    往年参加了考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及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直接到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字[2001]1969号)文件的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考务费,报考两科的每人共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辅导:为帮助参加2007年质量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质量师考试网聘请国内顶级的质量师考试辅导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07年质量师网上辅导”及质量师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两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及考前密压试题2套。现在报名,享受超值优惠:200元/门 报名注册>>   
    五、其它注意事项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篮、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考。通信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室。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代码设置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中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02.考二科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4.初级
01.考一科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02.考二科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一月五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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