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人事局、经贸委(局)、国资委、司法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省级各资产经营公司、各有关企业、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要求,为做好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科目 时间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9:00—11:30 | 2:00—4:30 | |
10月20日 | 综合法律知识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21日 | 企业管理知识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考生请于2007年5月10日至31日登录www.gzpta.gov.cn贵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j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
2.考生报名后,请于5月 10日至6月8 日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有关审核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到省经贸委法规处进行资格审查后交费,考生交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3.考生请于2007年10月11日至17日登录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企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五、考试用书、考场设备和准考证发放
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同时预订考试有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考场设在贵阳市。
六、考试形式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年考试年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资格证书发放
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符合注册条件的,领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合格人员可在省经贸委和省国资委领取执业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手续。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何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尽快通知到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员,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老考生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
是否 免试 |
报考科目数 | ||||||||||||||||
专业 职称 |
最高 学历 |
出生 年月 |
出生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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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科目1 | 科目2 | ||||||||||||||||
科目3 | 科目4 |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2007年 月 日 |
去年参加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
(档案号在去年的准考证,否则上年度考试成绩将无效)。
备注:
1.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其他栏目由报考人员用汉字和代码填写,代码需填在小方框内。
2.有关项目代码如下:
专业职称:1、高级 2、中级 3、助理级 4、员级 5、无职称
最高学历:1、硕研以上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 4、中专
报考科目数:1、考二科 2、考四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