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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7 10:12: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广州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原广州大学、广州教育学院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于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在2005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校各类教育硕士生984名。学校依托教师教育历史较长的优势,主动适应区域基础教育对高端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探索改革之路,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0年,学校的教育硕士被教育部批准开展全国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学校今年面向全国招收第六届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1、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教)等9个专业(方向)。
  2、考试科目:初试四门:其中全国联考科目3门,即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专业课1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见附表)。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完成课程学习。
  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广东省现场报名点地址是:①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②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考生本人需带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交由工作人员核验。工作人员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3.报考费用:教育硕士考试费320元,其中30元(专业课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费)交我校研究生处,290元现场报名时交摄像点。凡在桂花岗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交纳专业课考试费,在异地网报的考生,请在2011年9月1日前通过邮局将30元考试费寄广州市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处陈琴老师收,邮编510006。逾期未交者,将无资格参加专业课考试。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日期:2011年10月29日至30日。
  考试具体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成绩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12月底公布,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网站中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030查询。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我校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预计于2012年元月安排入围考生到广州大学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1、政治理论知识笔试;
  2、综合知识面试
  3、审查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考生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交复试单位,并于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学位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供审查和备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将于2012年暑假入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教育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5、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也可自行联系省内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特别说明:教育硕士不能跨报考单位所在的省份调剂)。
  七、学费
  每年学费6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
  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者,根据粤教人[2005]69号文精神,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
  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职工报读广州大学,学费报销按穗教组人[2006]23号文的规定办理,即学费30%由本人负责、40%由任职单位负责,30%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其它
  1、为了方便考生,我校订购了部分英语考纲和全国教育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学、心理学纲和复习指南,考生可在来我校资格审查时购买。
  2、考生欲提前购复习参考书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邮购),书店邮购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13241777719。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66245(大学城)020-86237540(桂花岗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510006
  网  址:http://yjsc.gzhu.edu.cn
  附件:教育硕士专业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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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各专业方向的招生名额视考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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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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