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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2008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6日至11月16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延边州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现就做好我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全州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中国延边网(www.yanbi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吉林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或全国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test1.acc.gov.cn/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

登陆后,按网上提示报名,考生须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名点。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数码照片。对网上无法提交数码照片的,资格审查确认时必须进行现场摄像,采集本人照片。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如有改动,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粘贴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实物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6日至30日。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按属地原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缴考试费用。

3.现场确认地点:

州(省、中)直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地址:延吉市金达莱广场西北角延河小学道西斜对过人才大厦1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2236150。

各县(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各县(市)人事局职称科。各县(市)人事局职称科联系电话:

延吉市人事局职称科:2517410

图们市人事局职称科:3622205

和龙市人事局职称科:4222621

珲春市人事局职称科:7514389

龙井市人事局职称科:3222276

敦化市人事局职称科:6252131

汪清县人事局职称科:8814262

安图县人事局职称科:5839211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的考试(仍需在网上打印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备注:考试时可携带黑、蓝色签字笔、钢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会计
初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高中以上学历 有会计证
中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大学专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有会计证
大学本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有会计证
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有会计证
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有会计证
博士学位 不限
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3、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据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
6、违反国家人事部3号令,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2周年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2周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200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三)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执行。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36元。办理准考证特快投递费10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

可在人事考试中心订购,也可在会计职称考试网上直接订购,点此进入>>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颁发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省职考办网站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

考试合格者由人事职考部门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财政部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为方便考生,合格证书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进行投递。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证书工本费。

八、工作要求

1.各县(市)人事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按照国家要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这是报名工作的重大改进。各县(市)人事主管部门必须适应这一转变,在现场确认工作中,配备得力的专门人员,并配齐宽带网、计算机、摄像头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2.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3.各县(市)人事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网上报名确认现场要公示考试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也要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使每个考生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各级人事职考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4.各县(市)人事主管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5.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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