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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财政会计信息网: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发表时间:2021/8/9 16:33: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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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注考办〔2021〕16号),为组织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工作,保障考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福建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于2021年8月9-2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二、专业阶段考试时间

2021年 8月28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1年 8月29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

13:00-15:00 税法

17:00-19:00 经济法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1、考前60分钟考生戴好口罩有序进考点,配合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应同时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低于37.3℃、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2、落实安全承诺,考生应在考前如实填写《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见附件),每科填写一份,进入考场时提交由考务人员核查存档。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主动报告,由疫情防控工作组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够继续考试的考生,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在转移过程中不得影响考试正常进行。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由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系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考生不得擅自离场。

4、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聚集。

四、考试咨询联系

三明市会计考试中心电话:0598-8272132、8223754

附件:《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福建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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