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考试院: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7/17 13:13: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摘要: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2013年广东深圳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 8月9日,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4日- 10月18日

深人考发〔2013〕3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9号),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为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10时至8月9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3年8月9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下载并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准考证的获取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 考生必须在10月14日10:00至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应考人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9日
9:00-11:30
14:00-16:30
10月20日
9:00-11:30
14:00-16:30

三、考试方式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按深圳市考试院网上考后提交资料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通知要求,提交《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及本通知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者,核发合格证书;不符合报考资格者,考试成绩无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考生在网上留意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

五、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保过班万人首选,火热招生,点击查看。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深圳市考试院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1、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2、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3、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审核提交的材料要求

5、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6、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点击查看附件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编辑推荐: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络课堂热招中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通关保障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资料库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 附件列表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