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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造价信息网: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考试报名资料审核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30 16:38: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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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考试报名资料审核的补充通知

1、证件审核日期为:12月12日-12月16日

2、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以下资料及报名费交至所属的各地市州交通造价站(各地市州交通造价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汇总,再由各分站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交至省造价站进行确认,省直单位、各造价咨询公司的报考人员资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集或者个人于12月12日送至省交通厅造价站协会办公室(长沙市迎宾路113号老交通厅机关大院1号办公楼)进行审核: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相片背面写上姓名、网报号;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名规定的毕业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5)乙级考生须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造价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现场缴费:考试收费参照交通运输部其他过渡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120元。考试费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附:各地市州交通造价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沙
杨雄龙
0731-88151297
株洲
张晚文
0731-28682847
湘潭
 
0731-58268878
岳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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