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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考[200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市本级报名点设在郴州市七里大道136号(20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市财政局一楼会计人员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371007。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报名。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16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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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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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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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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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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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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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区)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二代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原件。
四、报名程序 我市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或“郴州财政信息网”(http://www.czcz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09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09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其中报名费收入由财政与人事部门按各50%分成。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于考试前两个星期到“会计行业管理网、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或郴州财政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让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七、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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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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