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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卢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储备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4/2 21:47:5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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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招聘储备人员公告   根据卢湾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卢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0年公开招聘储备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后,派遣到卢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专业要求 以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专业为主。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日至7日。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者请填妥报名表,并于4月7日下午17点前通过email方式发至报名信箱wangwei198311@gmail.com(报名表需上传报名者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以卢湾区储备人员报名为邮件名,在邮件中写明姓名、年龄、户籍、学历、政治面貌和专业,将报名表和电子报名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申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储备方式 储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与卢湾区人才开发调节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中心”)建立聘用关系,订立书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首次订立的聘用合同所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储备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使用期限与考核标准等具体事项。储备人员的总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附:《卢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储备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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