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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通厅: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过渡考试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12 17:11: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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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的通知》(职公字﹝2014﹞38号)精神,为保证辽宁考区过渡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依据

本次考试内容依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命题。该大纲和2015年版考试用书已于9月出版。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公路工程甲级造价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报考公路工程乙级造价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以上毕业,从事公路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规定

1.参加2014年度过渡考试者,其成绩合格的科目免考。

2.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但应当按照以下报考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并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免试。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2日,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报名表上的工作单位等信息将反应在准考证和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上),未在网上报名者不接受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及缴费

1.时间:2014年12月16日、17日9:30-16:00点,过期不予受理。

2.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3.现场确认需持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近半年内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写上本人名字(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需与本人网上报名是上传照片同底);

(3)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须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4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4年度考试成绩单。

(6)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4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7)上诉材料的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应加盖报考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公章)各1份连同报名表和照片由造价中心留存备查。

(8)考试费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收费参照交通运输部其他过渡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12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准考证打印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于2015年3月1日至3月21日,在交通职业资格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地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考试时间

甲、乙级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见下表。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2015年3月21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015年3月22日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2.考生请在各科考前半小时,凭准考证与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3.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自带计算器、2B铅笔、橡皮、黑(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等考试用具。除“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可带现行定额、指标及编制办法外,其他科目考试严禁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4.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成绩查询及公布、证书办理等情况请关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和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刘岸琪。

2.联系电话:024-31891889。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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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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