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及要求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今年所有报名人员(包括首次报名人员和非首次报名人员)均需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我省的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6日(双休日不休息)。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20日至8月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1、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2、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3、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4、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的规定,报名费为每科40元;
5、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
(四)考区设置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我省今年共设10个考区,分别为:省级(西安)考区、咸阳市考区、宝鸡市考区、渭南市考区、榆林市考区、延安市考区、铜川市考区、汉中市考区、安康市考区、商洛市考区。
省级考区和原西安市考区合并为省级(西安)考区,报名确认点设在西安市五星街56号院前楼二楼(省注协远程教室)。
各市考区报名确认点设在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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