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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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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直及中央在娄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7116 )(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报名时间为2008111日。报名地点设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市政府原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

二、具体报名程序按湘人函〔2007〕116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同时正确填涂《考试报名信息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并复印一份按身份证大小裁好粘贴在报名表后面)、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后,按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三、报名时将采用数码照相技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数码照相费20 元/人。

四、报名时所需的表格和资料可到市人事局办公室购买,报名表也可到娄底市人事网站(网址:www.ldrsj.gov.cn)下载。

五、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己填写,报名表以及提供的照片背面本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受理报名。对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代人考试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工作中不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甚至帮助弄虚作假而导致本单位参考人员出现严重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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