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房管局(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1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我省黄文学等85人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名单附后),陈仲等121人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名单附后)。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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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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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