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四川考区应届毕业生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和我省考试报名简章,2013年7月24日-- 7月31日(含公休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将对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请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考生,到省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1楼(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二、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交费确认表(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可在网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为审核的,还需出具由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三、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不受理补报名和补交费。
四、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注册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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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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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