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2〕4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号),现将我区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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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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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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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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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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