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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资格审核时间

发表时间:2013/7/2 10:02: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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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根据《2013年湖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2013年湖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工作于8月19日-8月28日展开,2013年湖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资格审核详情如下:

资格审查

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收到合格人员名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料报送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将对全省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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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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