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全省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本局定于2016年5月19日开始发放2015年度全省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证书。
一、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用A4纸打印,并请考生认真填写表内本人的基本信息。
5、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24、25、26日。
三、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办理)。
乘车路线:216、252、324、399、328、255、295、271、249、281、243、263、沈抚城际巴士、282、288、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至老道口站下车(具体位置为西塔的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附件:
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全省共20人):
吴静、周博、高琳、阎涛、郭德峰、杨勇、陈雷、王臣、郭红梅、高亮、刘会春、敬伟、刘超、张丽辉、郑刘平、蒋振超、李琪、马瑞、田继文、赵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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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