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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及缴费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6 16:37: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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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26、27日举行,根据冀人考发[2012]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河北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及缴费通知如下: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月28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收费票据可于报省免试材料复审结果反馈后,再另行开具),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年3月2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3月21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各市于3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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