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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6 16:19: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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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1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6、27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8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http://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月28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收费票据可于报省免试材料复审结果反馈后,再另行开具),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年3月2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3月21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各市于3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发办〔1997〕10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查报名条件。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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