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关于合格考生申请领取2013年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海关总署2013年第71号公告)公布的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自即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地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黄埔海关合格考生申领2013年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自2014年1月27日起6个月内。
二、黄埔海关各报考点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报考点 | 受理部门 | 办公地址 | 受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开发区办事处 | 企业管理科 |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萝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凯通楼4楼B区(市民公园东侧) | 08:45--11:45 13:30--16:30 (周五下午 14:30—16:00) | 020-82118617 |
东莞 海关 | 企业管理科 | 东莞市三元路88号海关大楼第1层 | 09:30-11:30 14:30-17:00 (周五下午 14:30—16:30) | 0769-22005308 -22005320 |
太平 海关 | 企业管理科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海关大楼第2层 | 09:30-11:30 14:30-17:00 (周五下午 14:30—16:00) | 0769-22006597 |
凤岗 办事处 | 企业管理科 |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海关办公大楼第2层 | 09:30-11:30 14:30-17:00 (周五下午:14:00-15:00) | 0769-22004874 |
注:受理时间均为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证申请材料
证书申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bgy.customs.gov.cn),点击“进入证书管理系统”后继续点击进入“资格证书申请”,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和学历等信息,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考试网首页提供委托书格式文本下载),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黄埔海关
2014年1月27日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报关员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报关员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报关员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报关员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报关员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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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