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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社局:补办质量工程师考试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

发表时间:2015/4/27 16:13: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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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人事考试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及省人事考试中心规定,补办证书程序如下:

一、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相关材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地市级(含)以上、有国家统一刊号公开发行,报纸上需注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并提供报纸原件;

2、申请补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一张纸上,A4纸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4、《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从本网下载)(A4纸张打印,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上面贴一寸照片各一张,另交二寸照片一张)。

二、补发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所需相关材料:

1、申请补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一张纸上,A4纸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从本网下载)(A4纸张打印,盖单位公章,一份,上面贴一寸照片)。

三、补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所需相关材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地市级(含)以上、有国家统一刊号公开发行,报纸上需注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并提供报纸原件;

2、申请补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一张纸上,A4纸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从本网下载)(A4纸张打印,盖单位公章,一份,上面贴一寸照片)。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年的五月下旬或十一月下旬上报省中心),由市考试中心核实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集中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办。

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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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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