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11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
|
11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对应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对应原《房地产纪纪概论》)、《房地产纪纪专业基础》(对应原《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对应原《房地产经纪实务》)考试大纲不变。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参加考试人员。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
考试的成绩有效期,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通知》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考生应考时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二、查询考点、考场、考号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5年11月9日—15日期间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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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