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建委),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省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申请。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2012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ysrsks.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资格证、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及市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证明原件、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及市以下考生,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9:00—7月8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9:00—7月9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现场缴费确认时间
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9:00—7月10日16:00(双休日除外)。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
(五)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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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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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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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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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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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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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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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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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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