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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8 13:53: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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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质量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5号),2014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初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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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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