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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7/3/16 16:09: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根据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请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已办理资格申请手续)考生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申请受理单前往贵港市司法局法制科(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证不能由他人代领,如需延期领证请提前声明。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注:本次证书发放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该部分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及发放将于2017年下半年另行通知进行。

领证时间:2017年3月20日—24日

(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址:贵港市金田路市交通运输大厦5楼511室

电话:0775—4555352

贵港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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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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