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发表时间:2010/3/2 13:01:1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 .merge_file_5WuBA6 >关注公众号 ======= > 分享
>>>>>>> .merge_file_5WuBA6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普陀003(人才)〕受普陀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局文职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责任心强;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身体健康;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00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真北路2100号1楼,近铜川路口); (三)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一寸照片2张。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20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3月26日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查询或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四、人员录用 (一)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 (二)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司法局及所属的司法所文职岗位上工作。 五、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 1、招聘简章详见:www.ptq.sh.gov.cn(普陀区政府网站)                   www.shrc.com.cn(上海人才网) 2、咨询电话:52564588转1077  孟先生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三月一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