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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运厅:2015年公路造价师资格过渡考试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10 16:55: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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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的通知》(厅职字〔2014〕38号),定于2015年3月21日至22日组织安徽考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依据是《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根据该大纲编写的考试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

二、甲、乙级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甲、乙级均按表列时间和科目进行考试:

 日 期 时 间 考试科目
 2015年
3月21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015年
3月22日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⑵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⑶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⑷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报考公路工程乙级造价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在岗人员。

3.参加2014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2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工作单位等信息将反映在准考证和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上)。

2.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工作时间,到安徽省交通质监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856号)四楼造价科技处现场确认。

3.现场审核确认持以下材料:

⑴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⑵近半年内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并轻贴在报名表空白处(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需与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请考生务必准备白底彩色证件照,否则影响到考试以及获证,后果自负)。

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乙级考试考生还需携带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请甲乙级考生将所有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

⑷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须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4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交通质监局,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4.打印准考证:2014年3月1日至3月2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场地点

考场设在合肥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费用

每人每科120元,现场确认通过后交纳。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获准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自带计算器、2B铅笔、橡皮、黑(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等考试用具。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请带上系列定额。

(三)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安徽省交通质监局报名联系人:俞恒

电 话:0551-6468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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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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