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2014年浙江土地估价师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4/4/9 12:00: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摘要:浙江省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定于9月13、14日举行。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8号)的要求,经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9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负责组织实施好本考区考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可以委托当地的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承担。

各省(区、市)设立相应考区。各考区设立考区办公室,在考试委员会的领导和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本考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现场审核、完成“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相关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

各考区应指定一名厅(局)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考区负责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须设置安全保密室(保险柜),同时继续加强考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各考区、考区办公室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安全保密室(保险柜)自查情况,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完整,并打印,盖章后寄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场纪律,提高考试组织管理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考区组织工作进行评价,奖罚并举,对出现违规情况的考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顿行动。

二、报名事宜

(一)考试报名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参见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规定和国土资厅发﹝2011﹞8号文件的要求。

(二)报名程序。

1.各考区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告本考区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各考区的公告(文件及电子文档)应及时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到所在地考区报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考区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系统进行报名,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wangxiao.cn/Redirect.aspx?url=http%ef%bc%9a%2f%2fwww.creva.org.cn)%e8%bf%9b%e5%85%a5%e8%80%83%e8%af%95%e7%b3%bb%e7%bb%9f%ef%bc%8c%e5%8f%82%e7%85%a7%e7%94%a8%e6%88%b7%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8%bf%9b%e8%a1%8c%e6%93%8d%e4%bd%9c(%e8%80%83%e8%af%95%e7%b3%bb%e7%bb%9f%e5%b0%86%e4%ba%8e4%e6%9c%8830%e6%97%a5%e5%bc%80%e9%80%9a%ef%bc%8c%e5%90%84%e8%80%83%e5%8c%ba%e5%ba%94%e6%8c%89%e6%9c%ac%e8%80%83%e5%8c%ba%e5%b7%a5%e4%bd%9c%e5%ae%89%e6%8e%92%e8%ae%be%e5%ae%9a%e5%90%84%e8%87%aa%e6%8a%a5%e5%90%8d%e5%bc%80%e9%80%9a%e6%97%b6%e9%97%b4)%e3%80%82%e4%b8%8d%e5%85%b7%e5%a4%87%e4%b8%8a%e7%bd%91%e6%9d%a1%e4%bb%b6%e7%9a%84%e6%8a%a5%e8%80%83%e4%ba%ba%e5%91%98%e5%8f%af%e5%a1%ab%e5%86%99%e7%ba%b8%e5%88%b6%e6%8a%a5%e5%90%8d%e8%a1%a8(%e8%a7%81%e9%99%84%e4%bb%b61)%ef%bc%8c%e7%94%b1%e5%90%84%e8%80%83%e5%8c%ba%e5%8a%9e%e5%85%ac%e5%ae%a4%e8%b4%9f%e8%b4%a3%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3%80%82

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所在考区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公民身份证;

②现役军人持军官证;

③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

④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台湾地区、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各考区于2014年8月1日前将报考人员汇总表、政策支持考区还需提交定向录取人员汇总表以文件形式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人员情况和数量以上报文件为准;8月8日前将本考区的考场座位安排示意图、考试应急预案传真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15日起可经考试系统下载本考区的准考证。各考区应于8月29日前做好考场安排和发放准考证等工作(准考证式样见附件2),同时将各考区、考区办公室负责人1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接收试卷的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号、准考证号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编排。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纲》,2014年纲仍继续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纲(2010年)》,只做个别内容增减,增减内容将通过考试系统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试题文字使用中文简体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考生答题一律使用中文,简、繁体不限。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

四、各科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3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4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五、考区和考场设置

各省(区、市)为独立的考区,考点设在省会城市。考点考场应当集中设置。每30人设一个考场,剩余不足30人按一个考场设立,考场数量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设置见附件3)。

六、考试收费

各考区向考生收取的费用标准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本考区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报名费中应包含上缴的考务费,即每人每科15元人民币(用于组织考试命题、试卷印制、运送及评阅等项工作)。

七、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考试系统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考试委员会的决定,延续对2013年少数考区给予支持的政策。享受到政策支持后取得资格的土地估价师,需要在享受政策支持的考区服务、执业一定年限后才能申请跨省转移登记。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王 健 黄艳梅

电 话:010-66562203,62164081

传 真:010-66562202

电 邮:wjian@ creva.sina.net hym@creva.sina.net

八、土地估价师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为使考生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获得高效率的提升,报名参加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给自己通过考试设置一个捷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科目进行培训学习。本站提供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请点击试听>>

本站特聘请教材编委等专家,结合土地估价师考试的命题规律、重点、难点,精心设计零基础通关课程,点击查看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招生简章>>

网校除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也根据考生需求,或将以现场面授(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10—53688886,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同时,为配合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土地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请及时关注2014年土地估价师纲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培训机构听课流程及购书流程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等考试信息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浙江省土地估价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编辑推荐: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汇总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免费短信提醒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零基础通关取证
关注: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 土地估价师考试培训 考试介绍

(责任编辑:lqh)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