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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9/29 11:43: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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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纤维检验所是隶属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事业单位,是省市级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上海地区棉、毛绒等纺织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服装产品及纤维制品的行政执法工作,并从事纺织纤维、纺织品、服装服饰、化工原料的委托检验、监督检验和复验仲裁。为进一步深化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助理一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总工程师助理(1人)
岗位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对本所的技术工作、科研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任职要求:
1、本市户籍、42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专业纤维检验、材料分析、化学工程等相关领域的学历背景以及在纺织类大型企业或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从事实验室及其质量技术综合管理的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3、思维敏捷,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学习能力强,有强烈的进取心与高度的工作热情,具备良好组织和协调能力;
4、中共党员、男性、有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相关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shxjs_renshi@hotmail.com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长乐路1228号,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办公室收,邮编200040。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纤维检验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本所将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通知面试。
3、面试考核
面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参加本次面试考官由本所所长、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管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本所将就参加面试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考核方式及内容:
岗位专业知识考核,实际管理能力考核。
5、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249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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