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沙 市 人 事 局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7〕1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
二、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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