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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注协: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通告

发表时间:2013/4/3 10:16: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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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辅导教材

考试方式: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于2013年9月2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于2013年10月19日-20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报名资格审核地点自愿购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四、报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1日-15日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到当地考办办理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详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各设区市财政局通告。

(三)交费确认: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请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在通过当地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52号),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五、其他

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z.fjicpa.org.cn)查询《福建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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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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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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