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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事考试网:2011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发表时间:2011/5/17 16:03: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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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1〕40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6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10月22日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1年10月23日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以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6月2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6月20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具体地址:

1.上海政法学院(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3临,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

报名点代码:6363

联系电话:54256766 64413233

2.上海市企业管理进修学院(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209室)

报名点代码:3333

联系电话:56652022 56651884

3.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江西中路215号,市民政局大楼173-175室,近汉口路)

报名点代码:8282

联系电话:63210107 63214139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11年10月11日-14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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