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定为10月19、20日,河南企业法律顾问报名工作将于7月9日—7月23日展开。为了帮助河南考生顺利完成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工作、更好地备考,中大网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针对《2013年河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做了详细分析总结,帮助考生准确读取关键信息、成功报名。同时,本网站还特别为考生提供有价值培训信息,帮您一起备考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一、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2013年河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流程:
查看考试报名资格→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
第一阶段:确定报考资格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着报名条件,来确定自己的报考资格,2013年河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学历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2科,只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一科)考试条件:
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与网址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9:00至7月23日17:00 报名入口>>(2)报名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2、报名流程: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自己留存)。
3、注意事项:
(1)考生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上传。
(2)《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25日17:00。
(3)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于2013年7月26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与地点
(1)审核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期间。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2)审核地点: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
2、审核资料:
《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
第四阶段: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与网址
(1)缴费时间:2013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
(2)缴费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
2、缴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 的规定,每人每科收费25元。
3、注意事项:
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考试教材及培训事宜
(一)确定考试大纲选择教材
随着2013年河南考务文件的公布,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也有了明确说明。与2012年相比,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与考试大纲有了一定的变化,为方便考生备考,中大网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对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各科目教材与考试大纲变化做了详细分析与归纳,具体详情如下: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购买可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点击查看: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二)参加辅导培训
参加考前辅导就是给自己的学习过程创造一个捷径,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更多如何通过考试的方法,帮助自己顺利通过考试。参加考前辅导不仅能提高学习效率,也能给考生自身提供考试相关注意事项,所以,参加考前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建议考生朋友们选择一个自己比较信赖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中大网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聘请资深名师系统讲解,有效帮助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实质性提高应试能力、灵活掌握考试点,本着为广大学员负责的态度,用数字说话,创下了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较高通过率,考生可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附件: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考试培训可贯穿于整个备考过程中,本网站针对考生不同的备考阶段、不同的需求,设置了的多个班次(精品班、保过班、VIP班),考生经查看了解后,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辅导班,相信你的努力定会有所收获,相信中大网校的辅导会让你收获别样的精彩!
三、考前注意事项
(一) 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与网址
(1)打印时间:2013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4:00
(2)打印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须知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3、熟知考试时间
10月19日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3年河南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信息做的相关延伸总结,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