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 | |||||
考试介绍 | 报考条件 | 晋升条件 | 报名时间 | 专业级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题型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证书领取 |
内科主治医师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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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 ||||||||||||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 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内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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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位 | ||||||||||||
内科主治医师是医院的职称之名,医生职称的一种,比住院医师高一级,比副主任医师低一级,属于中级职称。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 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 ||||||||||||
专业职责 | ||||||||||||
1、在医生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质量,严防医院感染与差错事故的发生。 3、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检查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 4、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5、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生患者病危、死亡,医疗事故、医院感染、传染病疫情等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组长汇报。 6、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7、担任一定范围的临床教学,组织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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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 | ||||||||||||
点击查看:《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 ||||||||||||
报名时间 | ||||||||||||
根据历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推测,2014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预计为:2013年12月中下旬,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上旬,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预报名! | ||||||||||||
报考条件 | ||||||||||||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1]
内科学专业: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3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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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条件 | ||||||||||||
晋升条件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不得申报条件 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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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 ||||||||||||
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 ||||||||||||
考试时间 | ||||||||||||
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试,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新一轮的考试备考,中华考试网据“2013卫生资格考试时间5月18、19、25、26日”预计2014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为5月17日。
考生可先参考2013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5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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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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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将全部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内科主治医师考试题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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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 | ||||||||||||
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 ||||||||||||
成绩管理 | ||||||||||||
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内科主治医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内科主治医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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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 ||||||||||||
考试成绩在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 ||||||||||||
证书管理 | ||||||||||||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
注册管理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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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