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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知识点: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

发表时间:2016/11/9 9:28: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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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低保的申请: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低保的审批:

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初审,并将材料及初审意见报县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在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对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管理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

城市低保的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性,也可以给付实物发放。

就尽量通过金融系统实现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对象按月、及时、足额领取低保金。

低保的足额、差额享受: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风头人或抚养人的保障对象——应批准全额享受

对其他保障对象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

(一)监督复核机制

1、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低保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者应予以纠正。

3、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4、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5、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处罚

对骗保的和当变更不变更居民的处罚:批评教育警告;追讨;1-3倍的罚款。

对出于故意应保不保,对不应保而保的以及侵犯居民最低保障款的工作人员处罚: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与自治组织:

管理审批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在实际中,接受申请进行初审以及随后的定期核查的基本都是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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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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