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社会工作概述
人有性别之分,之所以有妇女社会工作这个独特的社会工作领域,是因为妇女作为人应该有和人一样的权利,但因为社会中存在对妇女个性别的歧视从而带出了很多的妇女问题以及社会问题。
一、妇女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P123~P125
1、青春期:
在12~14岁之间,称为情绪发展的困难时期,女孩在情绪方面表现出不稳定、高度敏感和反应强烈等特征。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自我意识发展快,自尊心强、自卑感强、性别角色开始发展以及注重同伴的友谊等。
女孩在青春期容易出现的问题有:早恋,开始参与冒险的游戏(如 抽烟 、 酗酒 )甚至过早怀孕、流产等,对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易患神经性厌食症(对体重增长有强烈的恐惧感);易产生焦虑和抑郁等。这段时期也是性别意识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需要进行性别敏感意识的教育。
2、青年和中年期:
女性在青年和中年期,面临恋爱、婚姻、家庭和职业发展等人生最重要的选择和发展。此时,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趋于成熟和稳定,与男性相比具有比较突出的心理特征,包括:第一,工作和家庭双重角色带来的心理压力;第二,职业成就动机弱,面对成功有恐惧心理。
女性既要养家糊口,、成为贤妻良母,又要担负社会责任,做“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女性,这样的的双重要求使该时期的女性一直处在双重角色的压力中。
3、更年期:
更年期是指从生育年龄过渡到老年阶段的时期(45~55岁)。此时妇女的卵巢功能逐渐衰退,内分泌发生暂时性紊乱,并引进月经紊乱、心悸、耳鸣、头晕、血压波动、失眠等生理症状,同时也会出现记忆力衰退、烦躁不安、抑郁、挫败、孤僻等心理症状。
4、妇女的“四期”:
妇女的“四期”指月经期、怀孕期、产褥期和哺乳期。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受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二、妇女的需要: P125~P126
1、生殖健康的需要
2、权益和发展得到保障的需要
3、性别公正的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的需要
三、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 P125~P126
1、关注妇女的多样性:
妇女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不仅是弱势的妇女群体,也包括一般的和优势的妇女群体。妇女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整体,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她们中间有阶层、民族、年龄、宗教信仰等不同的划分,也有打工妹、单亲母亲、贫困妇女、老年妇女等不同的称谓。
2、关注妇女的声音和经验:
长期以来,在父权文化(如“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影响下,妇女的声音和经验常常遭受轻视或忽视,而尊重和倾听妇女的声音和经验,恰恰是妇女社会工作的起点。
3、理解和接纳妇女的现实处境
妇女的现实处境不应该仅仅归因于个人选择的结果,要看到她们的处境和社会改革、变迁、社会性别歧视以及社会资源缺乏等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了解她们、理解她们的现实处境、接纳她们的生存选择等,都是社会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工作原则。
4、“个人的即政治的”
传统的社会将妇问题个人化,忽视妇女的私人领域中受到的压迫。性别视角的社会工作提出“个人的即政治的”口号,强调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打破了公私领域的截然划分,将私人领域问题也提升到社会制度层面来考察,使得妇女问题从个人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和制度问题。因此,妇女问题和性别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全社会树立积极健康的妇女观,需要国家法律和政策给予必要的保障。
5、注重本土妇女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西方社会工作专业根植于西方文化,是为了解决他们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和知识只是提供了看待和解决人群问题的思路。在借鉴和参考西方专业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同时,用心总结和提炼解决本土妇女问题中形成的妇女工作经验,这也是妇女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特点。
四、妇女社会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P128~P129
1、妇女社会工作的目标: (初级和中级都是重点)
(1) 直接目标:
1 缓解压力和宣泄情绪;
2 重塑自信,提升对自我的认识;
3 解决妇女的实际困难和需要。
(2) 中间目标:
1 协助妇女重新界定妇女问题,认识到“个人的即是政治的”;
2 提升性别意识,促进自省、自信和自我认同;
3 建立女的支持小组,减少成员的孤独感。
(3) 最终目标:
1 重新建构权利关系;
2 建立妇女网络与网络之间的连接;
3 倡导和建立全社会的性别公正和公平的意识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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