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1、社区社会工作的组织机构:
(1)街道办事处。
(2)居民委员会。
(3)社区工作站。
(4)社区服务中心。
2、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专业素养要求:
(1)认同社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并努力在工作实践中体现。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和崇高理想。
(3)学习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科学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努力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服务;学会调查研究,善用人际沟通,特别是与居民沟通的技巧
;能够通过了解、分析居民需要和社区环境科学的制定服务规划与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服务计划。
(4)爱岗敬业、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
(5)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发展健康的人格和自我形象,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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