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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发表时间:2016/3/23 14:52: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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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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