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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2

发表时间:2014/9/3 14:58: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代理的概念、要件与分类

(一)构成

1、有代理权

2、以被代理人名义

3、实施代理行为

4、效果由被代理人人承担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代表:一体与分离;是否限于法律行为。

2、代理与居间:信息提供者。

3、代理与行纪:以自己的名义。

4、代理与传达:是否独立意思;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代理;身份行为不能代理。

(三)分类

1、法定代理与意定代理

★2、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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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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