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的概念
法: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体系。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逻辑上周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法的原则:是反映法律制度的根本性质,促进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指导,保障法律运作的动态平衡并证成其法治理念的基础性原理和价值准则。
法律原则:指在一定法的体系中作为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它是法的要素之一,比法律规则更抽象,也更稳定。
公理性原则:是基于人的本性、人的人格和尊严而产生并发展的,得到人们普遍认可的社会伦理观念并以法律予以认可的公理
政策性原则:指国家或政府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任务或目标而做出的政治决策。
法律概念:是人们对种种法律现象的一般的共同的特征经分析与归纳而抽象出来的一种法的范畴。
法的意志性:指法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渗透着人们的目的和意志这样一种性质。
法的社会性:指法产生和决定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的属性,是法的客观性和被决定性。
法的形式:包括结构形式(一个国家法的内在结构)、表现形式(法律渊源)、实现形式(法通过权利义务方式作用于人们的行为)
法的现象: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人人必须遵守的一般行为规则。
法律现象:是一个类概念,包括法、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意识等,其中每一个范畴都可以成为法律现象,他们的总体则构成了一个国家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上策建筑。
? 法的形式特征
1.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2. 法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3. 法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表达其要求
4. 法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5. 法是司法机关可以适用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
一. 在法的制定中
1. 法律原则是国家政策要求和法律的具体规则和制度之间的中介
2. 法律原则的运用有利于缓和立法中的价值冲突
二. 在法的实施中
1. 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2. 填补法律空白,强化法律的调控功能
3. 规范和引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法律概念的特征
1. 法律概念主要是普遍概念
2. 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更强的确定性
3. 法律概念具有法定性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 对事或人的覆盖面上
2. 在变化的速率方面
3. 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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