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学与法理学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科学,它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与进步而不断扩展其视野和丰富其内容。
法学体系:指由法学的全部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它可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应用法学、边缘法学和技术法学等部门。
? 法理学:是以理论形态存在的有关法的最一般和最普遍适用的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律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法哲学:是以法、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中的唯物论与辩证法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 法社会学:以法律的实行、功能、效果等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法理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1. 法律的一般理论
2. 法学基础理论
3. 法学方法论
4. 法律发展规律
5.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试述法理学的意义
1. 可以为其他分支学科提供共同适用的概念、原理和原则
2. 可以为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导
3. 可以为法制全局提供理论原理
4. 可以为干部和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供理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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