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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民法考前训练9

发表时间:2015/9/16 13:53: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多项选择题

6.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方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转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问题依据《专利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依据《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的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7.甲公司新开发了一款摄像机,申请了专利和商标注册,产品销售时附有装帧精美的说明书。乙厂仿制该摄像机,复制产品说明书,并使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 )

A.著作权

B.商标权

C.专利权

D.市场营销权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乙厂仿制该款摄像机侵犯了甲公司专利权,乙厂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产品说明书受著作权法保护,乙厂侵犯了甲公司著作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8.某人于1996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1997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以下表述中何者为正确的?( )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1996年5月8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1996年5月8日以后和1997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1997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本国优先权问题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发明创造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又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后一申请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本国优先权的主体是申请人或者权利继承人本国优先权的客体只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应当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后一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的申请人应当一致申请人不一致的,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人转让文件申请人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必须是有效申请,被驳回的、已撤回的、被视为撤回的或者已放弃的申请都不能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9.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厂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了专利。甲厂认为乙厂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厂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厂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补偿

D.甲厂在原有规模范围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商业秘密和专利的问题乙厂通过自行研制的方式获得配方专利,不存在侵害甲厂商业秘密,故A选项错误虽然甲厂使用在先,但甲厂不是公开使用,故不丧失新颖性乙厂虽然获得专利,但甲厂在原范围内仍可继续使用,故本题答案为BD

10.王某在其专利权被授权公告后,发现东方公司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向法院起诉东方公司侵犯专利权。在诉讼中,东方公司可以抗辩的事由包括:( )

A.证明自己享有先用权

B.证明自己的产品与王某的专利产品不相同

C.请求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

D.指出王某没有实施专利技术的能力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专利权纠纷中的抗辩事由问题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和单位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故C选项是正确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专利侵权,故A选项是正确的证明自己的产品与专利产品不同,当然不构成侵权,故B选项是正确的证明他人没有实施专利技术的能力,不能成为使用他人专利的抗辩事由,故D选项是不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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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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